指令發(fā)布:
2022年12月7日,歐盟官方正式發(fā)布關于通用充電器的修訂指令Directive (EU) 2022/2380,以補充RED命令Directive 2014/53/EU中3.3(a)對通用性充電插口的落實措施規(guī)定。
實施日期:
新指令將于2024年12月28日起,在所有歐盟成員國強制實施。
其中,對筆記本電腦設備的要求將于2026年12月28日強制實施,在強制日期之后進入歐盟市場的新設備都應滿足該指令要求。
涵蓋設備范圍
該修訂指令涵蓋以下13類無線設備:
1、手機 Handheld mobile phones;
2、平板電腦 Tablets;
3、數(shù)碼相機 Digital cameras;
4、頭戴式耳機 Headphones;
5、帶麥克風的頭戴式耳機 Headsets;
6、手持游戲機 Handheld videogame consoles;
7、便攜式音箱 Portable speakers;
8、電子閱讀器 E-readers;
9、鍵盤 Keyboards;
10、鼠標 Mice;
11、便攜導航 Portable navigation systems;
12、入耳式耳機 Earbuds;
13、筆記本電腦 Laptops.
適用對象 | 要求 | 備注 |
上述13類無線電設備的充電接口和充電線 | 使用USB Type-C插座,且符合EN IEC 62680-1-3:2021;充電線符合ENIEC 62680-1-3:2021。 | 充電接口和線符合標準要求 |
無線電設備(能夠以高于5伏電壓或高于3安培電流或高于15瓦功率的有線充電方式進行充電) | 充電協(xié)議符合ENIEC62680-1-2:2021 | |
說明書增加“USB PDfastcharging | 對單獨銷售的充電器無影響 |
根據(jù)新指令要求,上述13類設備都必須配備符合EN IEC 62680-1-3:2021標準的USB Type-C充電接口,并可以使用符合相同標準的充電線纜進行充電,其中支持快充的設備應支持符合EN IEC 62680-1-2:2021的USB PD協(xié)議。
此外消費者和用戶可選擇購買無捆綁充電器的設備,制造商或銷售商應在包裝上通過特定標志標明產(chǎn)品是否配備充電器,并說明充電器功率范圍要求以及所支持快充協(xié)議。
新指令要點解析
1、調(diào)整了原命令Article 3.3 (a)條文,并添加Article 3.4條款,補充了對于通用充電接口的具體實施要求。
2、更新了生產(chǎn)商、進口商、分銷商等的責任和義務。
3、上述13類產(chǎn)品只要能夠通過線纜進行充電的,都被要求強制配備符合EN IEC 62680-1-3:2021標準的USB Type-C 充電接口,并能夠使用符合相同標準的充電線纜進行充電,其中支持快充的設備應符合EN IEC 62680-1-2:2021標準化的USB PD(Power Delivery)協(xié)議。
4、無線通訊設備在歐盟市場銷售流通時,可選擇是否配備充電器,并進一步明確使用說明,外包裝或標牌中需要體現(xiàn)充電器的類型和配置情況,信息要以可讀可見的方式顯示,下圖為標簽示意圖(需等比例縮放),其中a應該不小于7mm。
商品配置充電頭:
商品不配置充電頭:
5、標識牌中應反映電池充電規(guī)格型號,以下為標識平面圖(需等比例縮放),其中a應當不低于7mm。
1、其中,XX為無線網(wǎng)絡設備電池充電所需要的最小功率對應的數(shù),該數(shù)字確定了充電器為無線設備充電所需的最小功率。
2、YY為無線網(wǎng)絡設備完成大充電效率所需要的功率大數(shù),該數(shù)據(jù)確認了充電器至少需要提供的輸出功率以實現(xiàn)最大充電速度。
3、當充電器適用USB PD時(充電功率超過5V,電流量超過3A或輸出功率超過15W),則須表明簡稱“USB PD”。
對DNS產(chǎn)品的影響
1、對于單獨銷售的charger,cable,暫時沒有影響;
2、對于套裝出貨的,如果套裝終端設備在Directive(EU)2022/2308指令管控的13類產(chǎn)品內(nèi),終端設備+cable+charger都要滿足該指令要求。
3、特別提醒:TWS耳機+USB Cable,TWS耳機是在這個Directive(EU)2022/2380指令管控范圍內(nèi)的產(chǎn)品:
a.充電盒C口需要滿足IEC 62680-1-3,對耳塞充電口不作要求;
b.充電盒USB C母座只接受16pin或24pin,USB cable USB C公頭可以接受9,12,14,16,22或24pin,且需要滿足62680要求;
c.隨附整機的USB Cable,不要求必須是USB C-USB C Cable,可以是USB-C to USB A Cable;
4、無線便攜式揚聲器(如便攜式藍牙音箱),無線鼠標,無線鍵盤也在Directive(EU)2022/2308指令管控的范圍內(nèi)。